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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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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生产实习须知
发布时间:2007.05.29 浏览次数:18311

生产实习是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使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更好地与实践相结合,顺利地完成学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 实习时间安排
1、2007年9月1日—2008年6月底为学校安排实习时间。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具体作息时间及节假日的安排以各单位的规定为准。
2、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病事假须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得到批准后方可休息。
二、实习注意事项
1、安全方面
(1)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电击、火灾、伤亡等事故的发生,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
(2)不准擅自使用未熟练掌握的机械和电气设备。
(3)禁止违章操作,不得随意启动和驾驶汽车。
(4)严禁在易燃易爆物品周围点火、吸烟、烧焊等明火作业。
(5)上下班途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2、劳动态度
(1)听从师傅指导,服从管理,尊师爱友。工作主动热情,不怕脏累,勤奋好学。
(2)积极参加实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政治学习、文化娱乐、安全卫生等)。
(3)工余时间认真钻研技术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
3、劳动纪律
(1)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单位规章制度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不做有损实习单位和学校声誉的事。
(2)实习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因特殊情况需离开实习单位者,须提前一个月由个人书面申请,家长同意后交学校审批。
(3)工余时间不准进入不健康的场所,不进行影响工作的娱乐活动。
(4)定期汇报实习情况,按月及时上交实习报告,主动和班主任、师傅保持联系。
4、奖惩措施
(1)学年实习结束后各班按一定比例评出优秀学员,学校给予一定奖励。
(2)凡出现以下情况者一律不予毕业:
学生未参加生产实习;
因重大违纪事件被实习单位除名;
无正当理由未经实习单位和学校批准擅自离开实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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